今年以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的发力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注重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营造法律监督新格局。
我院对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集中全院力量,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我院在办理我县长城乡某风电项目破坏原始松树林的案件中,迅速成立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组,对这一案进行查办。经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和初步调查,查清了案件事实。该风电项目于2017年6月6日获得审批,该项目涉及永久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018年8月20日省林业厅已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该风电项目临时用地申请于2018年5月7日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但截至办案前仍未批准,该风电项目在未获批准情况下施工属于未批先建,涉嫌破坏林地总面积1.8905公顷。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监管不力,履职缺失。我院专案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决定立案,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该风电项目停止侵害行为,及时为该风电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审核同意,该风电项目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在该风电项目手续合法,建设正常进行。
这是我院紧扣检察职能,将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深度融合的一个缩影。该案成功办理,是我院聚焦环生态境保护、聚焦营造营商环境、聚焦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履职的重要成果。下一步我院将树立“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的宗旨,努力形成办理一个案件影响一个领域的思维,及时总结办理类案经验,扩大典型案件的辐射面,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努力办好公益诉讼案件,传播检察好声音,拓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