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3人,不批准逮捕14人,不捕率37.84%;共决定起诉52人,不起诉12人,不诉率18.46%。
(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1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3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6件,占监督数的100%。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件次,监督采纳率100%。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数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3年1至6月,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6月,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2023年1至6月,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2023年1至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6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人,不起诉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
2023年1至6月,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7次;开展法治巡讲9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共接收群众信访7件,均为首次信访。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实际救助3人,发放救助金11.1万元。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3年1至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1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0件,占49.18%;副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1件,占50.8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1至6月,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