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察要闻        |        检务公开        |        图片新闻        |        法律法规        |        新闻发布        |        公益诉讼        |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检察要闻
工作经验 |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阳高县人民检察院以建设高效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提升机关干警业务能力为目标,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完善学习机制,抓好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干警队伍。

一、推动机制落实,取得学习新成果

我院坚持文化育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培训教育,全方位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年初,我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全院理论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我院开展中心组、党支部和干警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为进一步牢筑干警政治忠诚、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我院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并以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果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此外,我院以提升检察官专业素能为重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学习新阵地

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我院依托“阳光”品牌设立“阳光”检察大讲堂。“阳光”检察大讲堂是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检察干警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学习平台。“阳光”检察大讲堂与检察干警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检察大讲堂内涵,做到检察工作与“阳光”检察大讲堂活动两不误、两促进。“阳光”检察大讲堂,以发挥检察官作用为抓手,为大家搭建一个成长的学习平台,以“聘请专家进来讲、业务骨干上台讲”的方式,紧贴工作实际,将业务知识和经验与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全院干警以学促干、以干促学的工作能力,进而提升检察监督水平。现“阳光”检察大讲堂以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指引,扎实做好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法律文书规范制作、公益诉讼、数字检察与检察现代化和《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为主题,已开展了6期培训。

三、创新学习形式,树立学习新风尚

为开拓干警眼界视野,改变固有思维,我院积极开展“走出去”学习培训,学习先进的经验理念,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奋力谱写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我院干警察赴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云州区人民检察院等地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围绕检察工作中的各类经验做法等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研讨。通过交流学习,增进了兄弟院之间的友谊,相互学习了先进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为下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全方位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组织业务骨干赴河南、贵州等地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干警们从一堂堂专题讲座、一次次现场教学中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党性修养,提升了业务能力,并将培训收获充分运用到具体工作实际当中,以自身实际行动助推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建设学习型机关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教育学习常态化,不断增强干警的学习意识和学习动力,切实提升干警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打造一只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领导介绍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工作总结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
  办事指南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
·受理信访事项范围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
·刑事申诉指南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指南(一)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指南(二)
·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指南(一)
·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指南(二)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指南
  微观检察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头条客户端
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阳高县张同公路环城路南 邮编:038100 电话:0352-662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