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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阳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2月26日在阳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爱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市检察业务和综合考评中均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一、主动融入全县大局,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把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放在首位,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努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和教育职能作用,积极为县域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认真贯彻高检院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1)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绝不手软,切实为社会打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共批捕刑事案件40件59人,依法提起公诉68件88人。对于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尽力减少社会对抗面,减少不稳定因素,依法不捕5人。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化解工作。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9件,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02人次,答复署名举报25人,并连续15年保持了重大敏感时期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的良好局面。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依法惩治污染水源、土壤、大气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和守护“青山碧水蓝天”。积极维护和保障各类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对符合救助标准的1名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创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积极为帮扶点乱石村完成人畜吃水改造任务,协助争取栽种经济林1000余亩扶贫项目,确保按期脱贫。

二、注重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做到查办案件不放松、不停步、不手软。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强劲势头,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上取得新突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同比增长36%,涉及科级干部2件2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8人,同比增长14%,所查案件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立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同比增长50%,法院已经判决1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有效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深挖王官屯镇东常安堡村党支部书记杨某等4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犯罪窝案,《山西法制报》和《检察周刊》作专版报道。根据市院统一部署,对在“5·29”案件中,涉嫌玩忽职守的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大队长卫某进行立案侦查,该案已由矿区人民法院审结待判。立查家电下乡领域渎职案件和诈骗案件4案4人。

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狠抓自侦案件办案质量,既重实体公正,又重程序公正。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院纪检部门对所办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所办案件全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所办的每起案件都是经得起法律和时间考验的铁案。办案中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增强查办案件的预防效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1260余人次。对448家投标单位及法人代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73次,并成功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延伸、拓宽诉讼监督的触角和领域,努力在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步。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着力加强对公安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6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件1人,监督撤案6件7人;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8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次;全年介入命案现场3起;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次,依法对88人提出量刑建议,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7次。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立查县看守所所长孙某某私放罪犯案件,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6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55件;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变更强制措施2件2人;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建议法院将近三年未执行案件移送执行庭,启动执行程序,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判决权威。

拓展民事行政监督。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灵活运用督促履行职责4)、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42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支持起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办理息诉案件9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察5)工作,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5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全力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依照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我院组织了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和各项考核,我院共有12名检察官确定为员额检察官。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整合,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着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涉改部门的转隶工作。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阳光检察”6)工作,依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理案件175件,开展流程监控5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7条,公开法律文书44份。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开通“两微一端”7)检察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161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全力提升司法公信。案件质量是司法公信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基石,着力构建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机制,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出现冤假错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科技强检,加快建设以电子检务工程和大数据运用为引领的“智慧检察院”,以信息化技术助推司法工作上水平。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信息化办案手段、科学文明公正执法塑造司法新形象,切实提高司法在人民心中的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专业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推进队伍政治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记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传导。紧盯传统节日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察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年无一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倡导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注重业务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练兵,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省院、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转变观念,鼓励引导干警撰写稿件,唱响检察“好声音”。一年来,有28篇干警撰写的文章分别被《山西法制报》、《检察周刊》等报刊刊登,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真诚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认真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进行评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阳高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是全体检察干警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司法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到位;二是法律监督的方式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和监督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意识还不够,队伍素质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将是阳高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点、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聚焦监督主业,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阳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县委、县政府“356” 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县委的中心工作。更加注重对各类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力度;继续加强“两法衔接”8),对行政执法单位办案活动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和诉讼活动的监督;继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坚决把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作为执法办案的底线,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正义的阳光。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方案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转隶工作,探索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办案配合机制。

四、建设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培训教育和岗前练兵,切实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纪律作风过硬的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引领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次迈进。

各位代表,梦想照亮前方,奋进正当其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阳高检察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职,锐意进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阳高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五型阳高”建设、为阳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18条意见:2016年3月12日,最高检在官网发布了《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意见》分6个部分共18条,全方位阐述了检察机关将如何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行贿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查询系统。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3)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督促履行职责:指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在合理期限内纠正不作为、怠于作为或不当作为状态,避免或挽回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一种非诉讼法律监督方式。督促履行职责检察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两种模式,即作为督促起诉前置程序实践模式和独立作为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实践模式。

5)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纠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6)阳光检察:是检务公开的进一步发展,以开门评检、检察开放日为载体,以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为平台,以让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成效为目的。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实施以“阳光检察官、阳光检察组织、阳光检察业务”为核心的阳光检察工程,进一步打破检察机关的“神秘感”,提高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亲近感。

7)两微一端:指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它是检察机关借助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方面的新举措。

8)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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