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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阳高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阳高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培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更是全民抗疫的不平凡之年。一年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助力阳高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助力建设“平安阳高”

——主动融入全县大局。“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作为检察新航标,紧跟县委步伐积极延伸检察服务保障“半径”,进一步加深检察机关的“参与度”。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成立驻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聘请6名企业家代表担任“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深入县龙泉工业园区阳高县民泽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量身定做”法律服务方案,跟踪提供法律咨询,全力护航企业发展。积极融入县委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审查监委移送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通过办理各类案件,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58万余元,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写好服务大局这篇文章。聚焦县委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履行帮扶职责,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均田村捐赠价值10万余元的电子显示屏一套,助力均田村乡村振兴。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领悟深刻、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捕案件70件110人,批准逮捕58件93人,不捕11件16人;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92件165人,提起公诉73件123不诉14件15人,其中,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36人,提起公诉3件19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17人,法院判决3件19人坚决打击缠访闹访行为,对薛某某等人在建党100周年期间越级闹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批准逮捕闹访组织者薛某某。坚决打击非法聚集闹事行为,对王某多次组织大量出租车在县政府门口长时间聚集行为,非法上访闹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批准逮捕组织者王某。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化解矛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件,回复率为100%,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改变就案办案思维,多手段化解矛盾,经省、市、县三级院共同努力,对二十五年前发生的陈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被害人鲁某某家属获赔36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1建设,依托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发挥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的监管作用,消除对抗情绪,推进认罪认罚服判,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治温度”,促进各类矛盾化解。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落实,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80件122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8.4%,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用心守护弱势群体。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按照全县协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7.18万元。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向14名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5.4万元,切实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加强双向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6件9人。在办理一起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某家长存在监护缺位,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问题,我院向王某某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持续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科局对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专项活动,从源头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18名检察干警被24所寄宿制中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31次,全方位、多角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尽心维护公共利益。认真践行“两山”理论,以服务保障公共利益为己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64件,立案1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已回复整改42份,诉前磋商解决122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同县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托“乌大张”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邀请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跨区域公益诉讼座谈会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对发现的位于兴和县上游流域非法采矿问题及三道边河河道内沙石堆积,河提不稳,危及下游我县罗文皂镇6个行政村17023人和3万4千亩耕地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索移交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助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贺某某、刘某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1万,责令其对所污染土地恢复原状并在大同主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一起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中,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倡导和谐文明风尚。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加大侦查监督力度。严把侦查监督关,监督公安立案3件4人,法院判决1件2人;监督公安撤案1件1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前移监督关口,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优化检警协作,打通公检信息壁垒。

——提升审判监督准度。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次,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98人,人民法院采纳100%。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内核,持续转变理念,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9件次,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9件次。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11次,凝聚司法合力,共促公平正义。

——强化执行监督实度。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0件,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38人。对阳高县49名在矫人员设立动态台账、定期监督,提升矫正工作质量,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紧盯民事执行领域,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纠正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四、引深推进教育整顿,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抓实“三个环节”,聚焦“四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精心谋划、统筹推进,较好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期间,为群众办实事77件次,受到上级领导高度评价,被县委授予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对学习教育效果、案件线索办理、顽瘴痼疾整治、督导指导意见整改、制度机制建设进行了“回头看”。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深入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在检察官遴选、干部提拔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和各项考核,完成新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共有两人被遴选为检察官。新提拔一名常务副检察长、两名副检察长、一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提拔名干警担任中层领导岗位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注重业务理论学习,抓好岗位练兵和培训教育,全方位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10人次。一年来,12篇干警撰写的文章分别被《山西法制报》、大同日报等报刊刊登。

——始终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把“篱笆”扎得更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全院检察人员共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6件,严格执行司法责任追究制和落实检察官惩戒工作。一年来,无一名检察干警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年来,主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关于检察建议专题调研1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60余名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山西法制报》、《检察周刊》,多方式走访人大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7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有一名干警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嘉奖、一名干警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是全体检察干警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面对阳高发展新形势,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紧盯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奋斗目标,聚焦县委县政府“两地两区三带”发展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阳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勇担当。始终把平安阳高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稳字当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落到实处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努力护航全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大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做到“依法适用、应用尽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努力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抓手,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是在为民办事上善作为。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格局,运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赡养类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提升司法救助覆盖面,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努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深化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让典型案例办理成为全民法治课。

三是在维护公平上出实招。把法律监督放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谋划推进,紧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事实、行动、数据、案例”彰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成效。利用好派驻公安检察室这个刑事检察的前沿阵地,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同步提升。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严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学好党史,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激情承载梦想,实干创造未来。在新的一年里,阳高检察工作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毅前行,接续奋斗,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通过给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监管手环(全称:北斗/GPS电子防拆定位腕表),手环将数据实时传至云端,工作人员可以登录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对该嫌疑人的实时位置、活动轨迹、身体基础数据等进行查询;同时,还可以通过平台设置电子围栏,嫌疑人一旦离开规定区域,或手环发生拆卸、剪断、低电等情形,手环与平台均会发出警示,提示监管双方,从而实现对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监督,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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