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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阳高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31日在阳高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培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这一年,阳高检察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检察履职,践行为民司法,守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和新进步,为服务保障阳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县委发展战略,提升保障能力,以能动检察助推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人,起诉102人。立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讲座,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地广泛开展宣讲29次。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有效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与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平安寄递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毒品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盗取个人信息等涉众型犯罪,在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在准确追诉犯罪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准开展诉源治理,以检察综合履职,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面对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制定《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一把手”工程,召开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会,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成立知识产权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融合履职改革工作。继续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经检条线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办理涉企案件立案监督2件。坚持以涉案企业合规专项工作为抓手,挂牌成立阳高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阳高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建立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合规机制专业人才库,积极探索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联合县工商联举行第二批“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8名特约监督员共同为阳高县民营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倾听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法律咨询、投诉回复、问题协调等工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切实加强生态司法保护。聚焦河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与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桑干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重点针对部分乡镇、行政机关未履行对废旧农膜、废旧农药瓶、秸秆焚烧等破坏土地问题精准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1件。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对发现的涉河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乡镇和行政机关进行整改,持续巩固提升全县良好生态环境。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充分发挥帮扶作用,多次下乡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帮扶村的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村民生产生活等情况。针对友宰镇大辛庄村和秋林村存在的吃水用水问题,多次联系对接市水务局,将两村列入省级第一批农村供水规模化项目,着力推动解决村民吃水用水难题。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包联乡村讲授专题党课,切实提升乡村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建立“乡镇检察联络+检调对接”模式,发挥乡镇检察联络员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及时调解基层农村发生的各类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聚焦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服务水平,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哪里有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检察之为”绘就司法为民温暖底色。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始终坚持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家庭教育11次,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我县10余所中小学开展专题讲座19次,制作防止校园欺凌普法短视频12集。牵头九部门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机制,为全县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提供指引。携手爱心企业举行三次检企联合“关爱儿童,未检先行”助学活动,共同为我县留守儿童捐赠校服98套、学习用品100套、床品20套及户外音响1套,为留守儿童带去更多温暖和希望。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面向全县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用心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一年来,共向2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4万元。坚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探索“来信、来访、12309网络平台、12309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阳光调解室”等多元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办理群众来电、来信、信访37件,回复率100%。坚持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全年共接访下访化解信访积案23件,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取得良好效果。在办理一起我市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涉案资金高达500余万元,多名受害人多次上访,在承办检察官十几次的调解中,该公司法人代表任某真诚悔过,制定详细还款计划,目前该公司已退还全部公众存款,并逐恢复生产经营。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监督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工作延伸至超市、药店、食品加工厂、无人自动售卖设备等,全年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0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药匣子”。在办理的两起生猪屠宰非法经营案中,我院针对发现的生猪屠宰没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仍存在“家庭小作坊式”私屠滥宰的现象,在对屠宰场工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效,以能动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规范高效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7件次,监督采纳率100%,依法监督立案20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9人,不起诉29人,在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一审公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62%。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有效防控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风险,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逐步提升监督有效性,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件。其中对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上级院提请抗诉,上级院采纳并提抗,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决定再审;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联合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出台案源线索相互移送、多元化协同配合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实时沟通与信息共享,共为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4.96万元,有效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在办理的薛某某与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中,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节约维权成本。

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探索与实践,督促相关部门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助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回复采纳,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稳中求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办理的吴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吴某失火烧毁的68.09亩林木植被,监督吴某补植复绿,确保修复效果。坚决守好国有财产,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通过实地走访、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欠费143.41万元,以公益诉讼助力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加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公开招募来自各行各业的20名志愿者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向志愿者借“力”,协助发现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形成人民监督和检察监督合力。

四、聚焦从严管党治检,锤炼过硬铁军,以能动履职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务求谋实策、出实招、见实效,以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筑牢政治忠诚。始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坚持政治统领业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作为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组织干警深入县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干警赴集宁战役纪念馆、天镇县李二口村红色教育基地、平型关大捷纪念馆参观学习、实地体验,赴贵州遵义开展政治培训,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定不移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细落实。紧扣“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把抓”。严格执行司法责任追究制,落实检察官惩戒工作,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一年来,无一名检察干警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凝神聚力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人才兴检战略,持续推进“阳光”检察大讲堂建设,完成6期政治及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及研讨班,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云州区人民检察院等参观考察,进一步拓宽干警工作思路,提升干警工作能力。坚持强基导向,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制定2023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全院干警进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聘请11名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座谈会、公开听证、参与检察活动30余人次,认真采纳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制约与配合,稳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阳高检察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县检察院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获评表现突出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获评表现突出先进个人。我院拍摄的微视频《长城脚下的守护》荣获第七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优秀作品奖。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我院一名干警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表彰大会上,我院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先进单位”称号,综合工作迈入全市第一方阵,两名干警的理论文章分别荣获2023年度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我院发出的两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秀“三书一函”。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我们的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意识和办法措施仍需持续更新转变。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抓紧抓实抓长效,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县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盯“四大赛道”,聚焦县委“16776”工作体系,以“平安县城”建设为牵引,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担当作为,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阳高检察事业新局面,以实际行动为阳高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努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工作。持续开展“四大活动”,做到政治与检察业务相结合,积极从政治上发现和推动解决检察业务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融入发展大局,在优化检察服务上见真章。助力平安阳高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行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邀请企业经营者参加座谈交流、随案旁听等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监督办案促进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求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把检察听证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群众关切诉求,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危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罚与挽救并重,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做文章。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公正客观做优刑事检察,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持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诉求。强化联动做实行政检察,突出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监督模型实战应用,提升监督质效。围绕“四看”标准,补短板,强弱项,继续深化品牌建设,争先创优,争取在业务数据、先进荣誉、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方面取得新成效,在维护公平公正上展现新作为。

五是推动强基固本,在从严管党治检上显担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章,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打铁自身硬”。抓实强基导向,完善考评机制,激励干警新担当新作为。

各位代表,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服务保障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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