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部署要求,3月26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韩伟民主任一行莅临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督导。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韩伟民主任结合我院2023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院2024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要全面聚焦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认真履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责任,依托“民事检察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和解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两个专项,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就业、住房、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司法需求,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大意义,始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把握职能边界,严格依法履职,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有效衔接,突出加强涉企“过罚失当”“小案重罚”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价值、规律,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认真按照市院的安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为推动大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阳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