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击与治理并重,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立足从严,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我院共批捕毒品犯罪2人;起诉13件16人,批捕起诉数据下降,说明我县禁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突出重点,对毒品犯罪法律监督更加有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做到除恶务尽。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我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2022年1月至今召开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四次。
第三,着眼效果,禁毒综合治理更加务实有效。一是抓实“七号检察建议”。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犯罪高发问题,我院与申通、邮政等快递公司召开会议送达“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安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切实履行禁毒预防教育职责。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毒品宣传月等节点,通过入村宣传、发布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高了检察禁毒影响力。三是协同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浓厚氛围。我院深入快递网点、学校、企业、乡镇等重点区域开展禁毒宣讲,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确保党中央的禁毒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治罪方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案件办案质效。
一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职业毒贩、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总体从严的基础上注重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教育转化。
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健全、完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着力解决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毒品犯罪办案质量。
三是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推动侦查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监督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在治理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全面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
一是推进毒品犯罪办案专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禁毒综合治理能力。
二是加强毒品犯罪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和研判毒品犯罪新特点、新问题,促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
三是持续抓好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与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平安寄递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毒品等安全隐患,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助力提升寄递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持续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扩大检察禁毒宣传的影响力,结合我院阳光新媒体工作室的优势,打造特色禁毒宣传品牌。
五是进一步推进毒品犯罪数字检察工作力度。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本院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监督提升禁毒综合治理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