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执法办案与服务民生、改善环境相结合,多举措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阳高县境内现存古长城为明朝嘉靖年间修建,1986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针对阳高古长城保护,我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古长城保护小组,联合县文化局、县国土局对阳高县境内古长城进行摸底调查,对我县境内分布于3个乡镇总长46公里古长城进行实地勘察,对发现的损害古长城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与此同时,我院与县文化局召开工作联席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保护措施,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加强在古长城保护领域沟通,进一步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努力形成古长城保护的整体合力。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损害古长城的违法行为,使阳高县境内古长城得到有效保护,让过去遇见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