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自制自售饮水机器饮水安全座谈会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邀请县水务局、卫健局、市监局以及自来水公司共同商讨自制自售饮水机的饮水安全问题及水资源保护问题,分别向县水务局、卫健局、市监局下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
自制自售饮水机的水质是否达标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自制自售饮水机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对水质监测报告进行公示,无法判断其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部分售水机器旁边放有垃圾桶、垃圾车等,极易滋生细菌,对居民的饮水安全造成了威胁。且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网连通,水费计量设施损坏,也没有进行注册登记。上述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表示积极履职,保护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