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是活的文物,也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今年以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凝聚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以更实的举措守护古树名木,留住乡愁记忆。
阳高县现有古树7类83株,其中一级古树4株,树龄最长600年。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对全县8个乡(镇)48个行政村建档在册的古树名木生长状态及保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对发现的古树未悬挂保护标志、未设置保护围栏、树根周围有大量堆放物存在火灾隐患等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11次,向县林业部门和乡(镇)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保护,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避免古树名木资源遭受更大损失。
下一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现实需求,赋能绿色发展,在守护好承载历史与文化的古树名木的同时,以检察力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小贴士:
古树名木,一般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古树名木的分级为国家一、二、三级。